這位同學,是新生訓練時就發現手腕上有很多刀痕,請輔導室納入輔導對象,去過幾次輔導室,但狀況沒有改善,輔導室跟導師都連絡過家長,告知應該帶去看精神科醫生,但家長始終都不願意。或許,不去看精神醫生,就假想自己小孩是正常的吧。
但這位同學到校兩個月,幾乎都沒去上課,就成天到處晃來晃去,夜裡在寢室喝酒,拿著把小刀甩來甩去,把室友嚇得半死。因為他除了會割手腕,把血塗在衣櫃,還幾乎不洗澡,不換衣服,剛開學放了一袋橘子在床邊,一直放到爛掉也不丟。同學見他喜怒無常,也不敢動他東西。
無法忍受的同學,最後上意見反映系統,寫了好幾百字的陳情書。系上、導師、輔導室,一直連絡家長,請家長要帶回看醫生,但家長還是不理。也許家長也受不了,想著把孩子丟在學校,自然會有人去操心。
可笑的是,學校居然沒有校規可以處理這種狀況。\
對於精神疾病的學生,是不該用處份來處理。
最後是系上以缺課過多告訴家長,如不辦理休學,也會因為缺課而成績不及格退學。
最後,同學自己完成退學手續,由家長帶回南部鄉下。
回家隔天,他回到高中母校,從四樓跳下。
據說,母校也曾多次輔導過這位同學。但我相信,他從發病到自殺,很長一段時間,卻從沒有就醫過。我不知道是不是看過醫生就會解決問題?但我知道,明明知道孩子生了病,卻視而不見的父母,有很大的責任。
死了一個學生之後,問題還是不會改變。
該進醫院診療的孩子,還是會成群結隊進到大學來。
但這位同學到校兩個月,幾乎都沒去上課,就成天到處晃來晃去,夜裡在寢室喝酒,拿著把小刀甩來甩去,把室友嚇得半死。因為他除了會割手腕,把血塗在衣櫃,還幾乎不洗澡,不換衣服,剛開學放了一袋橘子在床邊,一直放到爛掉也不丟。同學見他喜怒無常,也不敢動他東西。
無法忍受的同學,最後上意見反映系統,寫了好幾百字的陳情書。系上、導師、輔導室,一直連絡家長,請家長要帶回看醫生,但家長還是不理。也許家長也受不了,想著把孩子丟在學校,自然會有人去操心。
可笑的是,學校居然沒有校規可以處理這種狀況。\
對於精神疾病的學生,是不該用處份來處理。
最後是系上以缺課過多告訴家長,如不辦理休學,也會因為缺課而成績不及格退學。
最後,同學自己完成退學手續,由家長帶回南部鄉下。
回家隔天,他回到高中母校,從四樓跳下。
據說,母校也曾多次輔導過這位同學。但我相信,他從發病到自殺,很長一段時間,卻從沒有就醫過。我不知道是不是看過醫生就會解決問題?但我知道,明明知道孩子生了病,卻視而不見的父母,有很大的責任。
死了一個學生之後,問題還是不會改變。
該進醫院診療的孩子,還是會成群結隊進到大學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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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蠻悲哀的 我也覺得最大的問題就是學校 就因為可能家長已經無法處理了 可能也沒有能力 知識 去處理 更沒有後台 父母能夠管到大學而沒出事 我認為父母親已經盡到該有的本份了 養兒20年 當然 這並不是說父母就沒有責任 而是父母 想 看看到學校之後能不能遇到善心人幚忙吧!我想.. 結果 沒有人願意幚他 社會不幚 學校不幚 老師不幚 同學不 幚 最後 連父母也不幚 有病不是錯! 錯的是這個無情的社會 和 政府 會不會應該由學校代為通知社會局列個案關切 感覺學校都是把問題學生踢掉 你這一篇很值得深思 我深有同感!這個社會.. 臺灣沒有預防或預警的關念
安替老師: 大學不是醫療機關,該去醫院治療的人,送到大學來是不對的。就像很多人希望經由「當兵服完兵役」來表現出是個正常人,這也是不對的。 昨天輔導室辦理一個自殺防治的研討,結果到場的不到十個人,如果這項工作很重要,理應校長、學務長等一級主管,系主任都到場,但嘴裡說很重要,跟實際很重視,並不是等號。去年這些人沒到,過了一年還是沒到。 輔導老師問來上課的講師:「如果家長不同意,我能不能強制學生送醫?」因為法規的不完全,這樣子做很可能會被告。聽說相關法規的草案,已經躺在立法院五六年了。 至於自殺防治的個案通報,是要通知衛生局。性侵性騷擾是通知社會局。 因為學生素質低落,進入大學幾乎無門檻可言。我也只能說,精神有問題的學生越來越多了。而政府對持有身心障礙身份的學生,給與更多關懷與優惠。同時也形成輔導人員更多力不從心,想做卻不受校方重視,家長也未必配合的狀況出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