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位同學,是新生訓練時就發現手腕上有很多刀痕,請輔導室納入輔導對象,去過幾次輔導室,但狀況沒有改善,輔導室跟導師都連絡過家長,告知應該帶去看精神科醫生,但家長始終都不願意。或許,不去看精神醫生,就假想自己小孩是正常的吧。
但這位同學到校兩個月,幾乎都沒去上課,就成天到處晃來晃去,夜裡在寢室喝酒,拿著把小刀甩來甩去,把室友嚇得半死。因為他除了會割手腕,把血塗在衣櫃,還幾乎不洗澡,不換衣服,剛開學放了一袋橘子在床邊,一直放到爛掉也不丟。同學見他喜怒無常,也不敢動他東西。
無法忍受的同學,最後上意見反映系統,寫了好幾百字的陳情書。系上、導師、輔導室,一直連絡家長,請家長要帶回看醫生,但家長還是不理。也許家長也受不了,想著把孩子丟在學校,自然會有人去操心。
可笑的是,學校居然沒有校規可以處理這種狀況。\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