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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輔導中心主任跑來軍訓室找我,很緊張的說:「某某系的女同學,因為男友要分手,有輕生念頭,現在人失蹤了。」要我幫忙協助處理,我去了輔導中心。
  系主任也被找來,起因只是男生跟女生說要分手,女同學跑到校外鬧失蹤,男生很擔心有意外,向輔導中心求救。女同學實際上也沒說不想活了之類的話。男女感情糾紛,在我看來是很平常的事,讓輔導中心來進行輔導,也很合理。

  但輔導中心主任的想法不一樣,對著系主任還有我,她說:「如果把女生找回來,就先安置在教官室,由教官看著,然後通知家長帶回家去。」
  我說:「輔導老師不是應該以專業的角度來跟女生談談嗎?」
  輔導中心主任說:「這時候輔導中心沒辦法輔導,應該先讓家長把小孩帶回家。」
  系主任派出學生,把這位女同學找來,然後女同學進入輔導中心的諮商室,看到系主任、輔導中心主任、輔導老師、教官一群人,有點受到驚嚇。我安靜坐在角落,系主任先跟女同學好言相勸,看見女生露出笑容,再把學生交給輔導中心的輔導老師繼續輔導。

  我跟著系主任離開輔導中心。

  學校的二級主管,負責學生輔導工作,但遇到緊急狀況,第一反應不是處理狀況,是找來非專業的教官,希望找到學生後就丟給教官,讓家長帶回家。遇到狀況很簡單,誰遇上了就馬上處理,能力不足再尋求協助。只是,負責輔導工作的單位,做法是想要通知家長把小孩帶回家,我也只能搖搖頭啊。

  我覺得接手輔導的輔導老師都比這位專業的主管稱職多了,但這個學校啊,擔任主管不一定是有良好的輔導能力或行政能力,也許是最需要被輔導的人。能佔住那個位子,也僅僅是姓氏對了,跟某某董事有親屬關係,就自然而然成了主管,有沒有能力,能不能順利推行工作,就不是學校高層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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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摩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