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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教育部每年給了公私立學校很多很多補助款,各個學校要很用力把這些錢花光光,因為把錢花光,表示執行成效良好,要是錢花不掉,表示成效欠佳,下個年度就拿不到錢。

    所以就有人下班了留下來打球運動,還可以順便報加班費,反正是教育部給的經費,學校也沒人是壞人,擋人財路是壞人,罪不可赦的。

   有一筆款項,用來給學生急難補助,貧苦的學生萬一發生車禍、疾病,就可以申請慰助。上課時會向學生宣導,有這項慰助款項,不過資源有限,是要給有需要的人。

   但怎樣才算是有需要的人呢?於是出現了每學期都出車禍的學生,每學期都跑來申請,申請時間跟發生事故時間相差很久。學生似乎誤會了「急難慰助」的定義,以為那是可以一筆一筆申請的「補助」。

   有的學生,小感冒也來申請「慰助」,有限的資源,也很可能就被少數人就用掉了,如果把關者隨隨便便就當濫好人,反正錢是教育部給的,是國家的錢,是納稅人繳的錢。那就會像雨水滴落地,一下子就流光。

   所以,政府跟人民收稅,然後再發給各種利益團體,這些稅金,就無聲無息的流失。認真的話,反而會被當成傻瓜,或是擋人財路的壞蛋。

   到底要以怎樣的心態,來面對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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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摩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