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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學校後,參加幾次會議,開會常常是「會而不議、議而不決、決而不行、行而不果。」有學問的人開會真有意思,開會並不是來協調共識解決問題,開會是為了下次開會來做準備,為了如何推卸責任而開會。

有一次參加某國中的會議,會議主題是如何處理失職的替代役男,那位役男在學校喝酒、經常未按時執行勤務,學校應該做出合理的處分,但那位役男有個市議員母親。

結果列席的我,聽了一個小時的討論,明明很簡單的問題,就是討論不出結果。我最後忍不住跳出來說:「學校依規定處理,要是執行上有困難,交給我們來執行處分都沒問題。」我最喜歡好好教育不乖的小孩了。但後來學校還是不了了之,學校並不敢處分,只想把燙手山芋丟給其它學校。

另一次是參加市政府教育局的會議,國中小需要替代役男,那應該準備好役男需要的住宿、生活用品等相關設施。結果學校要人也要錢,希望教育局順便給錢買這些物品。我又忍不住跳出來講話:「提供相關人力給學校,學校應設法給役男良好的工作環境,怎麼會給人還要順便給錢。」但主持會議的教育局長是笑笑,要給人給人,要錢也給錢。

來到大學後,狀況又不一樣。國中、高中很多文人開會是在打嘴砲,但現在到了大學,大學都是有學問的人,有學問的人是不打嘴砲的。有學問的人是打高空嘴砲。要先畫出漂亮的大餅、然後施放高空煙火,最後煙火放完就復歸平靜。大家看了漂亮的煙火,那開會開出什麼有效果、有意義、有價值的結果嗎?當然還是沒有。

發生了問題不是該誰做就誰做,發生狀況後,是大家拼命推責任,最好是把工作都推光光,這樣就出現了很多變形蟲,不停的在玩角色扮演,也因為學校太大,變形蟲就有很大的生存空間。但好笑的是,開會比高空嘴砲火力強大,做事比誰會推,領錢領加給,倒不會手軟心虛說領太多不好意思。

這一篇是在印證昨天的第九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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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摩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