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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要去跑三千公尺,因為教育部的長官突發異想,覺得大家該去跑跑步,而我們是可以被要求,被期許的。所以就抽籤派代表去跑步,一堆四、五十歲的人,就在某一個早上去跑步,不知道四、五十歲的老師、教授如果去跑步會是怎樣的情景,不過去跑的人都跑完了,不能跑太快,跑太快的話,就獲得再跑一場的機會。


這也是一次聚會的時機,這是去年帶我一起環島的學長,他說他才不跑,用擔架扛著安妮跑操場,像是在耍猴戲,而我們是可以被要求的。說真的,我蠻想知道教育部長或是大學校長或是教育部xx司的主管,抬擔架扛安妮的樣子,但官大到某種程度,打打嘴砲就可以。


跑完了,呼吸心跳都還可以,雖然跑很慢,兩條腿要承受七十多公斤,對於不常用到的肌肉,應該會產生很多乳酸堆積。但也賺了一些腦內嗎啡,心情愉快許多。但我顯然不適合練三鐵,跑步速度太慢。


被要求去做跟主動願意去做,感覺不太一樣,但就當是一個難得流流汗的機會,不知道下次再跑步的時機會是什麼時候,在校園要用到三千公尺跑步的機會,我還想不出會是怎樣的狀況。


雖然跑完了,還真想不出這次跑步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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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摩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