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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原工作崗位已經一年,因為聽了許多風風雨雨,索性不回原單位,免得看了難過。但在一年後,又發生了新的事,聽了更加難過,原來有人可以如此不堪。除了好色、懶惰、要昇官,並且貪財。而這樣的人,是中華民國的軍官。不知道是世道變了,還是上行下效所致,反正總統都這樣子了。

昇了官就想走人,管他什麼助理任期管制,退伍的陳中校如此,現今的劉中校也如此。明明交接清冊清清楚楚,卻可以漫天撒謊,前人沒交接,所以現今也不交接。所以不管信不信教的人,都一樣會說謊。這樣子的人,下次見到面,還該叫學長嗎?

離得遠遠的,也好,雖然聽了蠻難過,也有些生氣。小人橫行的年代。雖然活了近四十年,但自己見識的事情還是太少吧。以後還會看到那些怪事,還不曉得呢!

當然,發生這些事,不是一個人的責任。用人的人,被用的人,那一對貪心的夫婦,都有責任。但是,就算上司對你不好,把公家的錢放到自己口袋,會心安嗎?如果沒良心而心安,就祝拿去吃藥愉快吧!

可惜我不是林正杰,不然,這種爛人,是該見一次打一次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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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摩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